財團法人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勤勞清寒獎學金」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勤勞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申請條件:

1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學校)~三年級學生。

2.申請人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3.各項成績標準如下:
(1)學業(智育)成績:102學年度下學期平均成績達80()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2)操行(德育)成績:102學年度下學期操行成績80()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3)體育成績:102學年度下學期體育成績70()以上。
其他條件要求:
1.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
2.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
3.獎學金發放日仍在學之學生。
獎助標準:每人每學期10,000元整,於每學期結束後重新審定。
申請方式:
()每校推薦人數以2名為限(日間部及進修學校合併計算),需經本基金會複審合格後發放。
()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以郵戳為憑),現場恕不收件,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所需文件:
1.學校之申請保薦書。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須蓋當年度註冊戳章)

3.申請人資料蒐集告知條款及同意書。
4.102學年度下學期之學期成績證明書(影本需加蓋學校公章)
5.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證明書。
6.經主管機關核發於獎學金申請年度內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且申請人必須為該戶內成員。
7.最近三個月申請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不可以戶口名簿影本代替)
8.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申請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請提供)
請詳見https://www.facebook.com/diligencefoundation

校內收件期間: 1031023日。(請同學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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