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園助學金 夢想向前行!」群園經濟弱勢家庭助學計畫
104學年度第二學期(於105年1月15日~3月10日開放申請-請自行送件)
本會公告:
- 群園關懷協會104學年度第二學期助學金,預定於105年1月15日(五)至105年3月10日(四)於本系統開放申請!本會針對申請資料進行簡化,故相關辦法及申請者須提供之申請文件進行修正,敬請詳閱下方辦法說明!如有疑問歡迎於上班時間(每周一至週五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半)來電04-2220-8038社工組洽詢,或請利用本會信箱詢問相關事宜!(資訊更新:105.01.04)
- 請首次申請的同學前往<帳號登入>區註冊帳號,曾經申請過的同學請務必先更新會員資料(如就讀學校年級資訊)!(資訊更新:105.01.08)
第一條:目的
本會設置專案助學金,旨在提供弱勢家庭青少年經濟扶助,減輕就學上的經濟障礙與壓力,培養國家人才,鼓勵其努力向學並回饋社會。
第二條:補助對象
就讀或設籍台中市公私立高中(職)學生及設籍台中市之大專院校學生,家境清寒或有其他重大事故之事實,以致就學困難之學生。(擁有低收入戶資格者,不在此計畫補助範圍。)
(一) 高中職組:符合申請資格之就讀或設籍台中市公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一、二、三年級)。
(二) 大專院校組:符合申請資格之設籍台中市之大專院校學生(不含滿25歲以上、研究所、延修、軍警校、推廣教育、空中大學、進修部學生)(貼心提醒:戶籍必需設籍在台中,但可在外地就讀大學!但在台中就讀大學,戶籍在外縣市同學則無法申請!)
第三條:申請資格與辦法
一、申請資格:
於修業年限內,操行80分以上(含 80分)、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含70 分)學生。
二、申請辦法:申請人至群園助學系統填寫「申請表」、「行動紀事」文字及圖片線上送出資料後,檢附將行動紀事紙本與以下檢附申請文件,於申請期限內以郵寄、親送等方式提出。
三、申請文件(請依序排列裝訂):
- 本會助學金申請表格。
- 資料蒐集與著作權讓與同意書(附註:同意書放置於左側選單中)。
- 申請人最近學期成績單(附註:104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
- 註冊繳費單影本 (附註:註冊單須提供已繳費蓋章,若為助學貸款,則須提供註冊單及助學貸款已繳費證明)。
- 申請人近三個月內戶口名簿影本(附註:需含詳細版)。
- 擇一:(1)中低收入證明 (2)全戶財產證明及所得稅證明。
- 行動記事紙本
- 相關證明文件,不需要全部提供,可選擇與自身相關檢附即可
- 特殊境遇證明
- 清寒證明
- 變故證明
- 災害證明
- 中低收入戶證明
- 醫療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
檢覆資料需齊全才予以審查,無論審查通過與否,本會皆不退件,請自行保留正本。
四、通訊方式:
聯絡電話:(04)2220-8038社工組 傳真:(04)2220-5178 辦事處地址:402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268號
電子信箱:chionyuan1788@gmail.com
第四條:受理申請期限
每年受理兩次,詳細時程將另行於本會官網公告。(網址http://www.chionyuan.org.tw/)
第五條:補助金額與名額
一、高中(職)學生每名伍仟元,大專院校學生每名貳萬元。
二、本會有審核決定權,本會得視預算,針對補助名額與申請人之急迫需求順序給予補助。
第六條:審查
一、由本會組成審查小組核定補助名單。
二、公佈審查結果:本會審查會議後於官網公告,申請人得於本會助學系統自行查詢 。
三、申請人須據實填寫申請單,如經查證不符事實者即取消補助資格。
第七條:撥款
一、本會於每學期公告通過審查名單後30日內舉辦<助學金頒獎典禮>。
二、獲獎楷模須親自出席參加助學金頒獎典禮接受公開表揚並頒發<獎狀>及<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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