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送件至105年5月25日止

 

 補助對象(三者必備):


(一) 本國民,年滿 10 歲到 22 歲(大學四年級含) 以下(大學四年級含) 以下(大學四年級含) 以下,且目前就讀 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之生。
(二) 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如無前開證明,其 父母或監護人因遭受重大變故(傷病天災 父母或監護人因遭受重大變故導致生活困難 等) 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可為:重大傷病卡、殘障手冊大型醫院診斷證明書、公家單位文件等)。 大型醫院診斷證明書、公家單位文件等)。
*重要備註:鎮里長清寒證明及中低收入戶不予受理
(三) 參加本會舉辦之服務學習梯隊
三、 補助原則
(一) 參加本會 舉辦之服務學習梯隊 ,尼泊爾補助一名泰北補助一名(高中以下須 自費 2,000 元;大學須自費 3,000 元,餘額皆 由獎學金 撥款 補助)。 補助)。
(二) 接受獎學金補助者,需提交且執行返台後的動計畫將擔任國際志工之所聞轉化成實踐力,持續傳遞與關懷國內外社會需要。
返台後行動計畫說明:
1. 將參加者於服務學習期間所之觀點與,結合自身專長、創意與熱情,返台後轉化為實際行動持續傳遞正面影響力。
2. 行動計畫內容可包括舉辦分享會、 社區營造地方產業環保生態文化創意、偏鄉教育及弱勢關懷等各種範疇,以服務社會需要為主 文化創意、偏鄉教育及弱勢關懷等各種範疇。
3. 計畫書 須含計畫目的、內容執行方式期程及預效益 須含計畫目的、內容執行方式期程及預效益
(三) 如接受獎學金補助者未能期完成所提之行動計畫,需全額繳回學四、 申請文件
(一) 申請表 1份(表一) 。
(二) 有效學籍之生證影本或在明 1份。
(三) 全戶之籍謄本 影1份。
(四) 全戶低收入證明書、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准函或其他影本 全戶低收入證明書、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准函或其他影本 全戶低收入證明書、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准函或其他影本 1份。
(五) 返台後行動計劃書 1份(表二) 。
(六) 推薦函 1份。
五、 申請時間及程序 申請時間及程序
即日起至 5/25 止(郵戳為憑 ),檢附相關文件寄(送)達本會「 100 台北市 新生南路一段 160 巷 3-1號 3樓」。 樓」。
六、 審查及補助作業 審查及補助作業
受補助者應依規定於指期限內,檢附執行成果報告與登機證送本會辦理核銷結案。逾期未者須繳回補助款(依照參與梯隊之 補助 費用)。 費用)。
七、 督導及查核 督導及查核
(一) 對於補助案件,本會得視需要進行不定期了解計畫執成效。
(二) 補助款為專用,不得任意變更途。獲者如有原計畫內容、取消參加服務隊者等情形,應於活動前備告知本會。
(三) 本會得視需要邀請獲獎補助者參與成果發表及相關推廣活動。
八、 注意事項
(一) 本會有權將核准獎補助之成果,轉作推動相關業務運用參考。
(二) 本會依申請人所提供之相關文件審核評定, 同時保留准權利本會依申請人所提供之相關文件審核評定,, 同時保留准權利且無論錄取與否,申請文件概不退還敬鑒諒。
(三) 受補助者應全程出席志工培訓課及繳交文字心得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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