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1.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
2.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分數達85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
及一領域不及格者。
3.經濟弱勢身分
(1)低收入戶
(2)中低收入戶
(3)家庭遭變故致生活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
(4)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應繳交資料:
- 申請書一份
-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須蓋私章)
- 導師證明
- 前學期成績單(須蓋學校戳章)。
校內申請截止日:111年3月14日(一)前備齊相關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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