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藝術、體育、技職類(不包含外語類、商業與管理類、電機電子資訊類)清寒優秀在學學生。
(一)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二年級至四年級。
(二)學生前一學年(下同)術科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
(三)操行成績八十分(含)以上。
(四)大學院校(含研究所、碩士班)一年級新生以入學考試或申請入學成績為之。
※未能提出前述兩類(即在學或入學成績)成績證明文件者,得提出得獎紀錄以供審查。
二、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三、應備文件:
(一)申請表。
(二)前一學年成績單。
(三)系所或教授推薦信。
(四)身分證影本及學生證影本。
(五)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相關證明家境清寒文件。
(六)檢附申請技藝之相關作品、照片或影片以供審查。
四、其他未盡事宜請詳見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技藝職能獎學金設置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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