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政部移民署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
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
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二、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報名期間:自112年2月20日(星期一)至112年3月20日(星期一)完成系統
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連同應檢附文件,於112
年3月27日(星期一)前寄至內政部移民署,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2年5月底。
3、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
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四、請貴校於上述報名期間完成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線上報名與寄
送申請資料(含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至內政部移民署(10066臺北市廣州街15號,移
民事務組王郁婷科員)彙辦,有關系統申請開放期間或如有其他異動,將另行通知。
五、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內政部移民署王郁婷科員,電話:(02)23889393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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