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雲林籍鄉親子弟(學生本人或父母親、祖父母,憑身分證「P」字號驗證),就讀
公私立國中及高中職(含五專) 1年級在學學生(註:112學年度升2年級生),品學兼
優或家境清寒者。
二、申請之學行成績條件:本獎助學金之申請區分為「菁英學生」及「清寒學生」2組。
(一)菁英學生組:
1.學業成績總平均 85 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 70 分以下。
2.德行/日常生活表現評量,無受記過以上之懲處。
(二)清寒學生組:
1.學業成績:
【高中職生】總平均 60 分以上。
2.德行/日常生活表現評量,無受記過以上之懲處。
三、獎助金額:每人每年新台幣壹萬元。
四、申請表件:
⑴【雲之鄉】獎助學金申請表(「菁英學生組」如附表一,「清寒學生組」如附表二,
並浮貼 2 吋半身近照 1 張)。
⑵身分證及戶口名簿影本(左下角應註記『本影本內容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
⑶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須加蓋學校證明章戳)。
⑷上下學期成績單。
⑸申請「清寒學生組」者:檢附政府核定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文件(由村里長
開立之清寒證明無效)。
⑹特殊證明文件:家庭成員持有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或醫療診斷證明書影本(左
下角應註記『本影本內容與正本相符』並蓋私章)。
⑺以 600 字稿紙撰寫個人成長/生涯規劃(略述家庭背景、未來讀書升學規劃及抱
負…等,文長 600 字為原則)。
五、申請期間: 112 年 6 月 01 日(四)起至 9 月 25 日(一)截止。
六、「財團法人雲林同鄉文教基金會」網址: http://www.yunlinfcef.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