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加資格:
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且目前就讀台灣或離島國中以上之先天顱顏患者。 (齒顎咬合
不正、血管瘤之患者不包含在內)
二、受理收件日期:
自112年8月14日至112年9月15日止,由基金會活動入口網站申請或郵戳為憑。
三、獎項類別:
每年度只能選擇一類,不得重複申請。
(一)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二)優秀獎學金
(三)助學金
四、必備文件
•申請書。
•各獎項類別-應備資料。
•自傳、作文乙篇
1.首次申請者,限繳交「自傳」代替作文乙篇,須為 600 字以上,電腦打字 A4
大小列印紙本呈現。
2.非首次申請者,繳交作文乙篇,須為600字以上,電腦打字A4大小列印紙本呈現,
以下四個題目擇一撰寫:
(1)我最難忘的一件事。
(2)支持我克服困難的力量。
(3)參加基金會活動的收穫。
(4)基金會志工服務心得。
•基金會開立之服務時數證明,首次申請者不需檢附。111 年因應疫情致使參與
基金會志工服務 不易,因而申請「志工服務展延同意書」者,須檢附且展延
之服務時數須於 112 年 8 月底前完成,若未完成者則喪失 112年參加獎助學
金申請資格。。
•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 (曾獲本獎學金或基金會補助者可免繳)
•全戶戶籍謄本影本。 (曾獲本獎學金或基金會補助者可免繳)
五、為鼓勵青年勇敢展現自我魅力,邀請提供個人生活照乙張,且願意提供給基金會於
活動運用。
六、辦法說明
•(一)在學學生係指112年9月各級日、進修部仍在學之學生,不含112年6月畢業
者(升學者不在此規定中)。
•(二)申請學級資格高中(職):包括普通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一、二、
三年級,不含空中專校、在職專班。
•(三)學業總平均係指111學年度第一、二學期之智育成績平均。
•(四)申請人請擇北、中、南及雲嘉四區其一提出申請,並於收到領獎通知後,
在申請區域親自參加頒獎典禮領獎,若本人無法參加頒獎典禮,則應致電
該區域承辦人,約定時間於各區分會辦公室親自面談領獎。
•(五)申請人獲獎後,須於 113年8月底 前至基金會擔任志工(至少4小時以上),
未擔任志工者則喪失113年申請資格。
七、今年度開放紙本郵寄及線上申請之形式,申請人請擇北、中、南及雲嘉四區其一提
出申請,若以線上申請,請將相關資料上傳至以下網址,完成上傳後,請「務必」
與申請區域分會聯繫確認,若無確認且因網路系統問題未完成收件,由申請者自負
責任。
•線上申請連結:https://www.nncf.org/node/4907
•※將於112年8月14日開始受理
八、申請時間:112年8月14日(一)至111年9月15日(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
不受理。
九、如有任何問題,歡迎電洽台北總會及各分會,或可加入Line@生活圈洽詢。
•★台北總會ID:@siu3989o (o為英文小寫) 服務區域:北北基、宜花、桃竹
以及金門連江等縣市
相關獎助學金申請放方式及資格,請詳閱申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