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9年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智障及聽障運動員報名資格審查作業簡章
一、本校欲參加本賽會之選手,請於10/30(三)前向輔導室報名。
二、智障運動員及聽障運動員參賽資格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選手參賽資格文件受理、審查及公告期程:
1、受理期程:108年11月1日至15日。
2、審查期程:108年11月16日至30日。
3、公告審查結果:108年12月2日。
(二)智障運動員:
1、聯誼性活動競賽:參加特奧羽球、特奧滾球、特奧保齡球、特奧競速輪鞋等競賽類選手,由縣市端逕自登錄線上報名系統,免送殘總心智委員會審查。
2、非聯誼性活動競賽:參加田徑、游泳、桌球等競賽類選手,參賽說明如下。
(1)己取得國際智障者運動總會(INAS)審查通過者或具殘總心智委員會核發參賽證明,且證明書未逾期者,由縣市端逕自登錄線上報名系統,免送殘總心智委員會審 查。
(2)未取得參賽證明書者或參賽證明書將到期者(證明 書有效期於109年5月25日前到期者),檢附選手相 關審查資料文件於期限內寄送籌備處,其他說明事 項請詳閱附件簡章,並依各項期程作業辦理,俾維參賽選手權益。
(三)聽障運動員:
1、聽障運動員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具下列條件者, 得免附聽力鑑定表及聽力圖。
(1)身心障礙證明:障礙類別欄位註記第2類ICF碼為 【b230】、【s260】,ICD診斷碼為【02】。
(2)身心障礙手冊:障礙類別欄位註明聽障。
2、聽障運動員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具下列條件者, 應附聽力鑑定表及聽力圖。
(1)身心障礙證明:障礙類別欄位ICF碼為【b235】。
(2)身心障礙手冊:障礙類別欄位未註明聽障。
三、本案相關資料已公告大會官網(網址:http://120. 127.96.17/index.php),並上傳至桃園市政府體育局網站(http://www. dst.tycg.gov.tw/)─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區,請自行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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