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英高中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疫應變小組第十九次會議公告
一、加強宣導12月1日起,強制要求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等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二、為有效做好校園防疫準備工作,維護師生健康及學生受教權益,請各行政、學術單位配合辦理。以下場所皆應遵守佩戴口罩規範:各處室、教室、學生專車、電梯、圖書館、真善美館,行政大樓演藝廳,應保持社交距離及配戴口罩。
三、教務處協助加強宣導,上課教室內學生與授課教師應強制戴上口罩,上課時應注意通風良好,並維持社交距離;如無法維持社交距離,即應佩戴口罩。
四、衛生組加強查核,中午用餐防疫禮節要求用餐前做好手部消毒、用餐時不交談、不共食、不移動,用餐後做好環境消毒。
五、總務處加強查核學生校車,上車前戴好口罩、搭車時盡量不交談、不接觸眼口鼻、下車後做好手部消毒。
六、學校大型集會活動防疫:須保持社交距離並落實實名制;如無法維持社交距離,即應佩戴口罩。教室及學習場域環境通風及定期消毒:室內使用冷氣或中央空調時,教室門可關閉且應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室內無空調時,教室可增設抽風扇(壁扇)與立扇並適當擺放。
七、防疫期間學生因出現症狀需請假:如有發燒、咳嗽、呼吸急促、腹瀉、失去嗅覺、味覺等相關症狀,應立即就醫診治或在家休息,避免外出或到校上課上班。
八、以上相關規定衛生組應做查核與勸導,如有不佳班級協助宣導並限期改善,表現優良班級應予以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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