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登記分發志願序選填資訊
登記時間:
錄取生應於 111年6月9日至111年6月10日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向 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
注意事項:
1.錄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 多個校系,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2.「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 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錄取生及 「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甄試」錄 取生,應同時與「申請入學」錄取生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 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參加統一分發,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 格,不予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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