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獎勵獎項計11項,原住民族語言幼兒、原住民族語言保母、原住民族語言教保員、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等5獎項依所屬專案計畫辦理評選,其餘以下獎項請於本(111)年12月20日(星期二)前向本會提出申請: (一)終身貢獻獎。 (二)原住民族語言傳承獎:原住民族語言家庭。 (三)原住民族語言推廣獎: 1、原住民族語老師。 2、推動族語公務人員。 3、推動族語機關。 4、推動族語團體獎。
二、推薦或自薦資料請備函掛號寄送至:24922新北市新莊區中 平路439號北棟16樓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收(封面請 註明「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
三、有關計畫細節請逕洽原住民族委員會承辦人楊立芸,電 話:02-8995-3140,電子信箱:nikar555@cip.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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