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署112年8月14日發特字第1123002092號函辦理。
二、地方政府如有提案,請依「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 位預算編製應行注意事項」及「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 列作業規範」規定略以,將補助款納入該府預算辦理。
三、本案自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請有提案意願之單位,於備 妥計畫書、申請摘要表等相關文件後函報本分署辦理,倘 經費用罄後將另於本分署官網公告停止受理。
四、本案各申請書表相關文件已公告於本分署官網(網址: https://thmr.wda.gov.tw/Default.aspx,首頁>訊息中心 >最新消息),請逕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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