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04年5月12日臺教師(一)字第1040060014號書 函辦理。
二、該局為鼓勵中、外籍年輕學子參與客家文化之推廣,以寓 教於樂、創新多元的理念設計旨揭研習營。
三、旨揭研習招收對象:年滿16至25歲,本國籍或外國籍在臺就 讀高中職、大專院校或碩博士班之在學學生(應屆畢業生 亦可)。
四、活動日期及報名日期,請詳閱附件,報名為額滿即止。
五、相關訊息請進入該局(http://www.hakkaaffairs.ntpc.gov.tw/) 或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http://www.hakka.ntpc.gov.tw/)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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