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韌世代」獎助學金設置目的: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簡稱家扶基金會)本著「基督的愛心、社工的專業、及時的幫助、溫暖的關懷」的組織使命與精神,對於因遭遇家庭經濟困境、限制或特殊經驗而無法穩定就學的學生,提供立即關懷與實質協助,藉「韌世代」獎助學金之設立,嘉許在艱困環境中堅毅不懈、未放棄升學的學生,鼓勵其在課內維持成績水準,在課外則能有積極參與公益服務、競賽等表現出發展潛能、拓展視野與回饋社會。
二、獎助學金獲獎金額:
高中職、五專組:一學期一萬元整。
大學組:一學期二萬元整。
碩士組:一學期二萬元整。
三、申請資格:請詳見「111學年度第二學期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四、申請期間:
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112年3月19日(日)前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申請(請參閱申請辦法第三頁),逾期概不受理,以郵戳為憑。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知。
五、獲獎公告:審查結果將於112年4月28日(五)公告於家扶基金會官網。
六、獲獎通知:家扶基金會所屬各家扶中心將以郵寄、E-mail等方式通知申請人獲獎及 相關事宜。
七、詳細申請辦法及內容:
「111學年度第二學期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下方檔案下載區)
申請表及相關附件 (下方檔案下載區)
八、請逕洽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鄭小姐詢問(電話:04-22061234分機 1732)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月6日南市教安(一)字第1120056003號函暨臺南市中等 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辦理。
二、凡設籍臺南市6個月以上,就讀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符合下列規定者得申請清寒
優秀學生獎學金:(以下不含進修部學生、進修學校學生、推廣進修班學生、空中
大學學生、延修生、實習生、研究生、一年級上學期學生及公費生)
(一)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學業成績學期平均八十分
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學業成績學期平均七十五分以上,
且當學期未有曠課紀錄及未受記過處分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惟普通型高級中等
學校學業成績學期平均需八十分以上。
三、本要點所稱清寒學生適用對象及優先順序如下:
(一)低收入戶學生。
(二)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三)中低收入戶學生。
(四)家庭年所得五十萬元以下之學生。
四、獎學金發給名額及金額如下:
(一)大學校院及專科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四、五年級)組每名新臺幣5千元共120名。
(二)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一至三年級)組每名新臺幣3千元共80名。
五、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如未符合規定者(逾期、個別申請、申請書未蓋學校印章、條件不符及文件不齊者等),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概不予審核;所送各項申請文件,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已領取政府、其他民間機構或學校設立之同額以上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
取者,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得取消其資格。
★校內申請截止日:欲申請補助同學,請於112年3月24日(五)前備齊相
關文件至教務處 註冊組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主旨:公告「111學年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獎學金」申請相關訊息,請查 照。
說明:
一、 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高中職之應屆畢業生且符合資格者即可申請。申請 時間為112/1/3(二)至3/1(三)止,申請方式如下:
(一) 線上填寫申請表並下載「檢具證明表單」張貼證明文件。
(二) 「檢具證明表單」郵寄至本會各區推廣中心。
二、 為獎勵具備專業資訊能力之優秀學生,得獎名單將於112/4/12(三)於該會網頁公告並 委由就讀學校於公開場合頒發獎狀表揚。
三、 活動辦法請於網站下載http://www.csf.org.tw/main/scholarship,若需進一步了解 申請辦法,亦可洽該會各區推廣中心。
(一) 北區推廣中心:(02)2577-8806。
(二) 中區推廣中心:(04)2238-6572。
(三) 南區推廣中心:(07)311-9568。
111年度土地銀行獎學金-獲獎學生名冊-如附件
一、內政部移民署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
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
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二、有關本計畫重點摘述如下: 受理及獲獎公告期間:
1、報名期間:自112年2月20日(星期一)至112年3月20日(星期一)完成系統
報名作業,並下載系統載有流水編號之申請表等資料,連同應檢附文件,於112
年3月27日(星期一)前寄至內政部移民署,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獲獎名單公告:預計112年5月底。
3、申請對象:新住民及其子女。
三、核發獎項及金額:
1、核發獎項:包括新住民子女特殊才能獎勵金、總統教育獎勵金、新住民及其子女
優秀及清寒獎(助)學金與新住民證照獎勵金。
2、核發金額:視申請獎項核予2,000元至3萬元不等獎助(勵)學金。
四、請貴校於上述報名期間完成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線上報名與寄
送申請資料(含申請表及相關佐證資料)至內政部移民署(10066臺北市廣州街15號,移
民事務組王郁婷科員)彙辦,有關系統申請開放期間或如有其他異動,將另行通知。
五、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內政部移民署王郁婷科員,電話:(02)23889393分機
2525。
申請對象:在本市(桃園市)繼續設有戶籍滿半年以上之國立、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 等學校及高級職業學校優秀暨清寒學生,除享有公費待遇或領有其他獎(助)學金不得申 請外,凡符合下列規定者,得依本辦法規定申請獎學金。
1 就讀高中(職)二、三年級,且領有市政府或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
或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之相關文件,若因疫情期間導
致家中經濟困難者,亦可請班導師提供推薦函。
2 智育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體育成績七十分以上或註記『免修』字樣,德
育成績八十分以上或日常生活行為表現優良。
3 參酌獎懲、出缺席紀錄、日常生活綜合表現、服務學習紀錄、規範無違法或
無特殊不良表現,需為正向、積極且無違法或無記過以上處分之學生。
4 獎學金名額視申請人數擇優錄取高中職12名(含身心障礙生4名),每名發放獎
學金新台幣6,000元整,但獎學金數額不足時得審酌實際情形,在既有金額內
調整受獎人數。
申請獎學金之學生應繳下列文件:
1 申請書(請從本社網站http://www.shenmao.com/zh-tw/下載列印,請勿更改格
式)。
2 【110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成績單。
3 戶口名簿影本。
4 領有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清寒證明或其他足以證明家境清
寒或家庭遭逢重大變故之相關文件。
※前項之清寒證明書,由肄業學校級任導師或校長證明。
※以上文件除成績單外,影本請以A4 紙張為之(21×29.7公分,如同申請表紙張
大小),如未達申請資格、資料文件不符、不齊全或無法辨識者,恕不受理且不
另行通知。此外,本會保留申請核准之權利,除成績單正本之外,所有申請文件
概不退還。
★校內申請截止日:111年11月14日(一)前備齊相關文件至教務
處註冊組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申請條件:
1、對象:
(1)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各校有效期限之鑑輔會證明,障礙類別屬聽語障或併聽語障之多
重障礙者。
(2)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申請及獲獎時須在
學。
2、成績標準:
(1)高中職在學及應屆畢業生,大專院校在學生及應屆畢業生:110學年度成績平均65分
(含)以上。
(2)高一新生請檢附國三全學年成績單、大一新生請檢附高三全學年成績單。
(3)研究所以上在學學生,請檢附研究所在學成績單,以及論文或論文計畫(Proposal)。
*參加慈善、社會福利等公益團體舉辦之活動擔任志工一次以上。(歡迎參與本會志願服
務活動,請參閱本會志工活動網:https://www.psa.org.tw/services-/give/vservices/
*獎學金錄取名額及金額:就讀國內各高級中學或職業學校,以及大專院校學生,各取五名、 每人頒發獎學金10,000元;研究所以上取二名,每人頒發獎學金30,000元。 錄取名額得視當年度申請人數及評審結果增減。
*獎學金自111年10月15日至111年10月31日中午12時開放網路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人應檢送下列資料:
1、網路填寫申請表(含基本資料、自傳、個人聽力狀況及助聽輔具使用狀況、個資使
用同意書), 網址於10月14日公告於官網。
(網址: https://forms.gle/uWnp4Tum96hjogUW9)
2、推薦函一份(如已彌封,請掛號郵寄至:231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48-3號4樓
華科慈善基金會收; 如未彌封,請掃描合併至備審文件PDF檔案內。)
3、檢附備審文件
(1)學生證、(2)身心障礙手冊或有效期限之鑑輔會證明、(3)聽力圖、(4)110學年度
成績證明、(5)志願服務證明(服務期間:111年1月1日至111年10月31日)、
(6)其他參考資料:各種參賽或得獎證明(限109學年度及110學年度)…等。
*備審文件請掃描合併為單一電子檔(格式限PDF),於111年11月2日中午12時前
寄至:scholarship@psa.org.tw。信件中請註明學生姓名/學校/科系所,逾時或資料不 齊將不予受理。
以上細節有任何疑問,請洽02-89111311 王主任。
獎學金辦法請參閱附件
線上申請表單
https://forms.gle/fCFFbxDavhwXMeBe9Reply
111-1【國際獅子會300 B1忠孝獅子會清寒勤學獎助學金】已開始申請,欲申請者請務必於申請時間內,備妥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後送交教務處註冊組。(請於申請時間內將相關申請資料送至註冊組,逾期不候)
▲申請時間:10月24日(一)至11月4日(五)
▲獎助對象:二、三年級學生
▲獎助名額:二、三年級:日間部:17名、進修部:3名。
▲獎助金額:每名金額:2,500元整。
▲申請條件:一、學業成績:普通科 75 分、職業科 70 分。(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二、操行成績:不可有曠課且無記過處分紀錄。
三ˋ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家境清寒者可 由導師核章證明)
▲檢附證件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書。
二、前學年成績單 (由註冊組提供審核) 。
三、相關證明文件 (清寒證明可由導師簽證即可)。
▲審查錄取順序:
以家庭經濟較弱勢或最近家庭遭逢變故者(父親或母親亡故、父母離異、單親扶養、隔代教養)者為優先,次為學業成績較高,未領取本校 獎助學金。
報名辦法與資格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一)止
*活動專線:02)8787-9907 # 216 湯小姐
*獎助對象/名額/獎金:
■ 高中組(含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 徵選人數:35名 / 獎助金額:10,000元
■ 大學組(含五專四至五年級)/ 徵選人數:45名 / 獎助金額:10,000元
*申請資格:
■ 正就讀國內各公私立高中、大專院校,須為正式學制並具有學籍證明。
■ 父、母或本人罹患癌症目前治療中或完成治療兩年內。(目前治療中定義為:手術
、化放療、標靶、免疫治療等……)
*申請成績標準:110學年度學科成績平均分數達75分以上者或具有特殊表現(如體育、 美術等優異成績)
*報名方式:
報名方式:下列方式擇一:
*線上報名:https://scholarship.canceraway.org.tw/
*郵寄掛號:下載申請表,填寫完整連同檢附資料
寄至105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16號5樓之2,
並註明「2022一個鼓勵•愛的希望-癌症家庭子女獎助學金活動小組收」
*上傳需檢附資料:
檔案上傳格式為PDF或JPG(自傳感想可上傳Word),且至少1MB以上。若利用手機 翻拍則需畫面清晰,文字可清楚辨識。
■ 罹癌家屬之病理診斷證明書。
■ 戶口名簿或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 110學年度成績單,特殊表現需附上獲獎證明。
■ 111學年度在學證明或學生證。
■ 自傳感想(至少800字)以「一個鼓勵,愛的希望」為題,內容包含
(1).自我及家庭成員介紹、(2).家中經濟狀況、(3).父母罹癌後生活之改變與如何
與之相處互動、(4).對罹癌家人想說的話與鼓勵、(5).獲得獎助學金後想做的事。
■ 其他特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 低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弱勢家
庭兒少、身心障礙手冊或醫療重症證明等,無則免附)
■ 一年內個人照2張、與家人合影之生活照4張。
■ 師長推薦函(請簡述申請人的家庭經濟、與罹癌家人互動關係、在校表現及您推薦
的原因,無則免附),請盡量提供此推薦函,若無老師可以撰寫推薦涵,可以請社
工或其他重要關係人士(非親屬)協助撰寫。
■ 「線上健康學習營」回饋單(請至健康線上學習營專區觀看影片)
*注意事項:
■ 經書面審查後,審查人員若認為有需要,申請者同意配合接受電話訪談評估。
■ 本獎助學金「每戶以補助一名為限」,請斟酌戶內子女狀況,由一人提出申請。
■ 請詳實填報名表,並確實檢查所需的檢附資料是否備齊,如有欠缺恕不主動通知及
退還,並視同主動放棄報名資格,不另行通知。
■ 所投稿之文章與照片,可授權予本會運用、重製並做為文宣、報導內容。
■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說明與解釋之權利。
備註事項:須檢附「相關證明資料」及「自傳感想/800字以上」,請詳報名表或至活動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