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電信基金會110學年度「中華電信方賢齊先生獎學金」
一、詳情請參閱附件。
二、申請對象:高中在學生(不含高一)
三、請同學於110/11/5前自行上網申請,網址:https://www.chtf.org.tw/
四、如對旨揭獎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詢問(電話:02-23445766)。
財團法人邱創煥文教基金會「110年績優清寒孝親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一、詳情請參閱附件。
二、如對旨揭獎助學金有任何疑義,請逕洽該會張小姐詢問
(聯絡電話:0917832891)
校內收件截止日:110年10月22日(五)前請將相關補助申請資料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金門縣政府110學年度第1學期獎學金
一、金門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為鼓勵本縣青年求學深造,藉以培植地方建設人
才,特訂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之獎學金申請對象以學生現仍在籍,並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須全時
進修者(不含在職專班、帶職帶薪或帶薪進修者):
(一)學生設籍金門縣連續達三年。
(二)父或母(監護人)設籍金門縣連續達十年現仍在籍。
三、獎學金設下列二種:
(一)一般肄業學生獎學金155名:(不含就讀夜間部、進修部及已畢業學
生)。7.台省公私立高中(職)學校,每學期錄取10名,每名新台幣
2,000元整(公立高中〔職〕取5名、私立高中〔職〕取5名)。
四、獎學金之申請,
除金門高中(職)學生由學校彙送本府審查外,其餘高中、職、大專院校
得由申請者於規定期限內逕寄本府辦理。
五、獎學金之申請規定如下:
(一)大專院校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高級中等學校在校學生,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體育成績在75分以上者,且未受記過以上處分者(若已完成銷過者不在此限)。
*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新生第1學期,暨大專院校一年級新生第1學期均不得申請一般肄業獎學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一)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
(二)有1科成績不及格者。
(三)曾受記過處分者(大專)。
七、申請獎學金學生應填具申請書乙份(格式如附件),並檢具下列證件:
(一)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及出國留學者(國外大學):
1.在校肄業證明或學生證影本(經入學註冊完畢,正反兩面)。
2.前學期成績通知單。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4.學生本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郵局或土地銀行帳戶)
校內收件截止日:110年10月12日(二)前請將相關補助申請資料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彰化縣(以下簡稱本縣)為獎勵本縣就讀國內公私立學校之自強優秀學生,特訂定
本要點。
低收入戶者。
(二) 依內政部「服兵役役男家屬生活扶助實施辦法」規定,經核定為甲、乙、
丙級扶助家屬。
(三) 符合「彰化縣政府辦理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實施計畫」第肆點第一項第一款
至第七款子女教育補助相關規定,經本府社政單位認定者。
(四) 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
者。
而未享有政府其他獎學金者:
(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紀錄。
身障學生得不採計體育成績。
高中(職)學生:六十名(包括專科一至三年級學生;進修學校學生)。
高中(職)學生:五千元。
(一) 申請書一份。
(二) 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
(三)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一份(請學校加蓋證明章)。
(四) 符合本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之書面證明。
(五) 戶口名簿影本(請學校加蓋與正本相符及審核章)或戶籍謄本一份。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
校內收件截止日:110年11月3日(三)前請將相關補助申請資料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凡設籍本市六個月以上
(一)各項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而無不及格科目,無懲處紀錄(銷過者視為無紀錄)。國中
含學習領域及日常生活表現﹔高中、大學、碩士班含學業成績、操行成績二項。
(二)家境清寒者,由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學務主任)及導師審定之,並在申請表上認定
核章,或檢附里長證明書。
三、申請期間:本獎學金每學期辦理一次,一年級學生於第二學期起始可申請。
四、申請方式: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申請時請檢具申請書、前學期成績單、戶口名簿影印
本(由申請人加蓋私章),由學校函送或寄送本府(新竹市中正路一二0號)。
校內收件截止日:110年10月22日(五)前請將相關補助申請資料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財團法人慶寶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慶寶勤勞獎學金
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持有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家庭證明。
(二)各項成績標準如下:
1.學業(智育):109學年度下學期平均成績達80分(含)以上且無任一學科不及格。
2.操行(德育):109學年度下學期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且德行評量無小過(含)以上之處分。無操行成績者,以評語無負面評語為標準。
3.體育:109學年度下學期體育成績70分(含)以上。若無體育成績(非必修或選修課程)則無須提供。
(三)其他條件要求:
1.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學籍者。
2.於申請本獎學金時,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不包含政府單位)任何形式獎助學金或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
3.獎學金發放日仍在學之學生。
五、獎助標準:每人每學期10,000元整,於每學期結束後重新審定。
本獎學金一律由學校統一申請,不接受學生個人申請。
如有任何問題請來信diligencefoundation@gmail.com或來電(02)2712-2211#6978。
慶寶勤勞清寒獎學金相關訊息請至官方網站(http://www.prodiligence.org.tw)或Facebook粉絲專頁(https://reurl.cc/ZOaO6l)點閱。
校內收件截止日:110年10月6日前請將相關補助申請資料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101-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
相關補助要點如附件
校內收件截止日:110年9月30日前相關資料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高中(職)學生就學補助
110學年度失親兒獎助學金
ㄧ、獎助對象:凡設籍花蓮、台東,目前就讀公、私立高中、高職學
生 ,及大專生限未滿23歲之失親兒(包含孤兒、單親兒)。
二、獎助金額:由本會審核,每人每月至少一千元,名額限50人(含高
中職及大專生),獎助一學年度。(每學年度重新申請)
三、申請方式:
◆分兩階段進行,(一)先網路報名,(二)再郵寄書面資料,必
需由老師推荐。(詳見/作業要點/推荐書)
四、申請時間:
◆高中職生:限110 年9月30日以前,由學校之統一彙整,掛號郵寄
本會。(個人自行送件,恕不受理)
五、詳細資訊,請見本會網址(或來電向王執行長查詢)
https://sites.google.com/site/daotzu1314
道慈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入口/110學年度失親兒獎助學金
校內收件截止日:110年9月24日(五),相關申請資料請送至教務
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