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額/名額:
  國中1200元/全國40名
  高中3000元/全國20名

申請條件及補助內容:
  1. 父母設籍嘉義市六個月以上,同學現就讀本校國中部或高中部。
  2. 家境清寒且各科成績符合下列標準:

高中組:
  (一) 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
  (二) 操行成績(德育或綜合表現)八十分以上或未有曠課或記過之紀錄。
  (三) 未享受其他公費或獎助金補助。

檢附文件:
  1. 申請書一份(同學自校往自行下載),填妥後拿至教務處核章。
  2. 110上成績證明書。
  3.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4. 低收入戶者,應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書。

校內申請截止日:111年3月10日(四)前備齊相關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人氣167

較新文章03-01
02-25 花蓮縣政府110學年度...較舊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