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辦理。

二、本案補助對象為設籍本市四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國民小學至
    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學生。但不含各級學校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各級學校進修部、推
    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進修補習學校、遠距教學、學分班、在職進修班、延
    長修業年限及就讀第三年起之研究所學生。

三、本要點獎助項目如下:
(一)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四、 申請期限及事項:
(一)申請期限:112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
(二)申請方式:學生填具申請表單後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三)申請資訊:可至本局官網「首頁>業務資訊>教育>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學金」
           查詢(https://reurl.cc/WDdRO5)。

五、本案獎助不得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獎助大專校院學生實施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
       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同性質補助要點或計
       畫重複申請。

六、獎勵金額:大專院校組/1萬元至2萬元不等;高中職組/6,000元;國中組/4,000元;
                        國小組/1,000元。
詳細資料,請參閱【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申請辦法

校內申請截止日:112年9月28日(四)前備齊相關文件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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