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國人重視家庭的意義與價值,內政部於101年6月7日至7月25日舉辦漫畫徵選活動,藉由向年滿6歲以上,18歲以下在國內設有戶籍之兒童、青少年徵求漫畫作品,畫出在家庭中與親人互動情形,讓各種不同家庭的幸福感呈現在國人面前,投稿期間自101年6月7日至7月25日止,詳情可至「畫出我的家」漫畫徵選活動網站查詢。
相關連結:「畫出我的家」漫畫徵選活動網站
1.依據教育部101年5月8日召開「推動校園複合式災害防就教育作為」總統指裁事項分工協調會決議事項辦理。
2.臺灣地理環境特殊,無法避免颱風與地震等天然災害之發生,屬於高災害潛勢地區。一但發生大規模災害,交通通訊往往相當混亂且可能中斷,家庭成員的團聚,常常會有所困難,此時凸顯『家庭防災卡』的重要性。透過家長、學童的共同參與討論及填寫『家庭防災卡』並攜帶於身上或書包裡,使災時便於聯絡親人,更因彼此互動及參與防災教育課題,讓防災意識向下扎根。
3.「家庭防災卡家庭防災卡」家庭防災卡填寫說明及範例如附檔。
一、依據災害防救法及「教育部各級學校校園災害管理要點」辦理。
二、為建立師生員工因有的正確防震(災)觀念,俾使災害來臨時能將災害減至最低,並藉狀況演練磨練行政人員及各班導師緊急應變能力,使所有人員能了解遭逢災難時,應有自救及避難措施。
三、演練實施時間:101年9月21日上午9時21分,並訂於101年9月6、17、21日實施預演。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1年5月23日臺訓(一)字第1010094625號、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1年5月28日高市教中字第10133586500號書函辦理。
二、為落實暑期少年兒童犯罪預防與被害保護宣導,請轉知並協調所屬學校於辦理行政院「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能結合法務部所屬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共同推動旨揭計畫之相關宣導活動。
三、為配合旨揭計畫之實施,法務部已建置「青春無限、樂活一夏─MORE法狀元」兒童及青少年犯罪預防宣導網站(網址 : http://tpmr.moj.gov.tw/kids/html/index.html),請協助加入好站連結,以擴大宣導效益。另可將前開網站內容列為暑假作業學習範圍。
發佈單位:警察局
一、為鼓勵警察同仁與社會各界人士共同關懷與警察有關之人、事、物,進而提升警察正面形象,特別舉辦第12屆「鐵漢柔情」攝影比賽。
二、參賽資格:警察同仁及社會人士。
三、題材:限與警察有關之人、事、物等題材。
四、比賽規定:詳如比賽簡章(或至警光雜誌社網站http://www.police.org.tw下載)
內政部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相關社會救助新制電子檔可至: 內政部社會司/社會救助/相關附錄下載,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為推廣流感、腸病毒、愛滋病、登革熱及結核病等疾病防治相關數位課程
鼓勵各級機構人員及民眾上傳染病數位學習網學習
活動時間:101年4月23至101年6月7日中午12點
活動方式:凡數位學習網學員(免費加入)於上開活動期間一活動規定通關成功,即可參加抽獎。
活動獎品:平板電腦、ICASH(儲值100元)、禮卷等。
更多相關內容請至傳病數位學習網(http://e-learning.cdc.gov.tw)瀏覽查閱。
為提升本縣空氣品質及減緩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建立健康永續的生活環境,請民眾配合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熄火
3月1日起,經常停車未熄火的民眾要注意了,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為維護空氣品質及民眾身體健康,將自3月1日起加強宣導及勸導停車怠速未熄火。6月1日起稽查發現或經民眾檢舉,機動車輛停車超過3分鐘未熄火,將告發處罰。
6月1日停車未熄火勸導期結束,經勸導後仍不配合,最高罰鍰金額可達6萬元。環保局除呼籲駕駛人養成停車即熄火的習慣,也共同維護並改善我們居住和生活的空氣品質。
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立法院於100年4月8日三讀通過修訂空氣污染防制法部分條文,增訂怠速停車時間過長之汽機車應熄火的規定。環保署並參考國外案例及縣市環保局執行經驗增訂「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及「違反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規定罰鍰標準」執法之依據。
依環保署之規定,機動車輛於公私立停車場、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及其他供機動車輛停放、接駁、轉運之場所,停車怠速等候逾3分鐘者,應關閉引擎熄火。違反者機車處罰1,500元至15,000元,小型車3,000元至30,000元及大型車5,000元至60,000元。但上述有停車怠速必要者則不納入處分對象:例如作業中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特種車輛;裝載或卸貨中之冷凍車或冷藏車及作業中的新聞轉播車。以及基於乘客健康及安全考量,幼童專用車、遊覽車及大客車,得於乘客上車前十五分鐘啟動引擎;計程車於排班候客時駕駛未離開駕駛座之前三部排班車輛;因交通管制道路壅塞或交通事故致停車怠速於行駛道路中之機動車輛;其他特殊情形或車輛經主管機關公告者。
環保局長陳世偉強調,推動停車怠速熄火,不僅維護民眾健康、節省油料浪費,對提升空氣品質亦有相當的助益,如有未遵守規定且經要求改善而未改善等情事,將對行為人處罰。
未來執行重點區域將先以車站、風景區、飯店、大型購物中心等場所為稽查執行重點,如民眾於公私立停車場、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及其他供機動車輛停放、接駁、轉運之場所,發現有停車怠速等候逾3分鐘之車輛,可向環保局報案專線03-3354943、0800-066666提出檢舉。
一、本系為招募具有熱血的年輕學子,瞭解我們所面臨的環境問題,體驗搶救環境的作為,包括環境品質分析、環境災害應變、永續能源開發、環境生態復育等,特辦理「2012搶救環境營」,鼓勵有興趣之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函轉行政院衛生署訂定「學校及托育機構流感防治工作指引」1份(如附件),請各幼稚園及托兒所善加利用,加強防治措施及衛教宣導,並落實疑似個案與群聚事件之監測及通報作業,防範流感群聚事件發生,請 查照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將稽查符合餐盒食品工廠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
之名單公告於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http://consumer.fda.gov.tw/)
-整合查詢中心-食品-HACCP查詢。
一、依據桃園縣政府客家事務局101年3月16日桃客綜字第1010001085號函辦理。
二、報名時間:101年3月15日(星期四)起至101年4月10日(星期二)。
三、報名方式:
相關危險水域相關資料及自救救人之相關知能可聯結至下列網站:
(一)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nfa.gov.tw/main/index.aspx
(二)各縣市政府全球資訊網(觀光局(處)或消防局)。
(三)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及各分支會網站。
(四)國內各災害防救或救援、救難之民間志工團體、機構。
為使民眾養成停車後立即熄火之習慣,避免車輛長時間怠速惰轉造成空氣污染,行政院環保署特訂定「違反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規定罰鍰標準」,定於101年3月1日施行。
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本辦法所稱機動車輛,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但不包含電動車輛。
第 三 條 機動車輛於下列場所,停車怠速等候逾三分鐘者,應關閉引擎:
一、公私立停車場。
二、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快速道路)。
三、其他供機動車輛停放、接駁、轉運之場所。
第 四 條 符合下列情形,有停車怠速之必要者,不適用前條之規定:
一、作業中之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之特種車。
二、裝載或卸貨中之冷凍車或冷藏車、碼頭進行裝卸貨櫃之貨櫃車及作業中之新聞轉播車。
三、基於乘客健康及安全考量,幼童專用車、遊覽車及大客車,得於乘客上車前十五分鐘啟動引擎。
四、計程車於排班候客時,駕駛未離開駕駛座之前三部排班車輛。
五、因交通管制、道路壅塞或交通事故致停車怠速於行駛道路中之機動車輛。
六、其他特殊情形或車輛,經主管機關公告者。
第 五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一日施行。
違反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規定罰鍰標準
第 一 條 本標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六十三條之一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機動車輛使用人或所有人違反本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其罰鍰標準如下:
一、機器腳踏車: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經令其改善而未改善者,其按次處罰金額得依第一次處罰金額逐次遞增,最高得至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二、小型車:處新臺幣三千元;經令其改善而未改善者,其按次處罰金額得依第一次處罰金額逐次遞增,最高得至新臺幣三萬元。
三、大型車:處新臺幣五千元;經令其改善而未改善者,其按次處罰金額得依第一次處罰金額逐次遞增,最高得至新臺幣六萬元。
第 三 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三月一日施行。
RICH職場體驗網
http://rich.nyc.gov.tw/richCandidate/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管理的資訊平台,為在學或畢業青年提供就業實習機會(例如公部門見習、暑期工讀及非營利組織職場實習)、工讀資訊、工讀須知及常見問題,請同學們善用。
一、本活動以「親子」、「校園」之愛為主題,提倡友善校園之短篇記錄片之愛的「卡麥拉」比賽,以自行攝影剪接後製之紀錄短片方式,替父母家人、鄉里善行義舉及校園同學、教官、師生關係等動態影像融入校園學習,並以音樂或語言為配音描述內容。
二、截稿日期:即日起自101年3月13日(星期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