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107年3月5日竹美推字第1073000 319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自107年4月9日(星期一)起至4月16日(星期一)止 開始受理初選作品收件,採網站線上報名,徵件對象為高 中職(含)以上,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繪畫創作者,且目前無 畫廊專屬經紀合約者。
三、其他徵件相關訊息如下: (一)組別:高中職組、大專社會組。 (二)類別:國畫類、西畫類。 (三)獎勵:各組錄取璞玉金獎、銀獎與銅獎各1名,佳作7名 、入選若干名。高中職組金獎獎金為新臺幣3萬元、大 專社會組為新臺幣10萬元。 (四)佳作(含)以上得獎作品後續於中正紀念堂、彰化生活美 學館、臺東生活美學館及商業空間巡迴展(售)。(五)初選線上報名網址:http://artlight.nhclac.gov.tw 。 (六)徵件簡章及相關訊息請至活動主題網站「璞玉發光」ht tp://artlight.nhclac.gov.tw查詢或電洽(03)5263176 分機203廖小姐。
一、依據107年桃園之光表揚大會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表揚對象:桃園市各中小學106年度參加全國性比賽榮 獲第一名(含特優)者。 (二)活動日期:107年5月23日(星期三)中午12時30分。 (三)活動地點:桃園藝文展演中心(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 8號)。 (四)報名截止日:請於107年3月31日(星期六)前,將紙本報 名表核章完畢,郵寄至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210號,興 仁國小訓導處,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案聯絡人:興仁國小范嘉玲主任或李黃寶老師,電話: (03)4355753分機310或311
一、活動目的:鼓勵高中職的在籍學生組成團隊,以創意的發 想,提出論文探討,落實理論與實務的結合。論文的內容 盡量以管理相關為主。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5月3日(四) 截止。
三、決賽入圍公告:107年5月6日(日)。
四、決賽:107年5月12日(六) 09:00 - 16:00;健行科技大學 (行政大樓10樓國際會議廳)。
五、簡章詳見附件,活動網站查詢:http://www.ba.uch.edu. tw/。
六、聯絡人:健行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 陳柏壽助理教授;饒 慧芬助理,聯絡電話:(03)458-1196 #7111;7101。
一、活動目的:鼓勵高中職的在籍學生組成團隊,以創意的發 想,提出論文探討,落實理論與實務的結合。論文的內容 盡量以管理相關為主。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5月3日(四) 截止。
三、決賽入圍公告:107年5月6日(日)。
四、決賽:107年5月12日(六) 09:00 - 16:00;健行科技大學 (行政大樓10樓國際會議廳)。
五、簡章詳見附件,活動網站查詢:http://www.ba.uch.edu. tw/。
六、聯絡人:健行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 陳柏壽助理教授;饒 慧芬助理,聯絡電話:(03)458-1196 #7111;7101。
一、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7年2月23日臺教青署參字第1072 202920A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青年參與公共事務之能量與興趣,青年發展署舉辦 「青年團隊政策好點子競賽」,將青年的創意點子運用於 政府施政,培養青年解決問題的能力及持續關注公共議題 的動機。
三、檢陳「青年團隊政策好點子競賽」參賽簡章1份,請貴單 位協助轉知所屬青年相關資訊,並鼓勵青年踴躍報名參加 。 四、詳細資訊請參閱青年發展署官網(https://www.yda.gov. tw)。
四、為擴大青年公共參與,搭建政府與青年對話的平臺,本署 特規劃辦理政策好點子競賽,將青年的想法與創意融入政 府施政,引導青年洞察社會問題,前瞻性思考政府政策, 運用創意、觀察力與同理心研發政策好點子,並讓有志青 年持續關注社會問題,培養解決問題的能力。
五、本競賽參加對象為年滿18至35歲青年,組隊人數為3至5人 ,本署目前正向行政院各部會及地方政府徵求亟待青年提 供好點子之政策做為競賽主題,競賽主題預計4月中旬另 行公告於本署網站及活動網站,本競賽預定錄取7個優勝團 隊,每隊頒發獎狀及獎金8萬元。
六、報名日期自107年5月1日起至7月10日止(採網路報名),惠 請協助宣傳本競賽活動,並鼓勵所轄(屬)青年踴躍組隊 報名參加。
一、依據基礎忠恕道院107年2月22日忠恕字第1070222號函辦 理。
二、本案以推薦「孝敬父母、友愛兄弟,創造和諧社會」為宗 旨,特舉辦旨揭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報名日期:自107年3月1日起至107年3月31日止。 (二)報名方式:採電子報名,信箱:welfare108@gmail.com (三)連絡電話:林冬蜜0919-962046、余靜慧0921-955208。 (四)表揚日期:107年5月5日(星期六)。
一、比賽日期:107年3月31日,活動規劃及海報詳如附件。
二、比賽地點:本校中山堂二樓活動中心。
三、報名方式:E-mail、網路(https://goo.gl/forms/lesTc0 4UfOzh6wFf2)、電話。 四、活動洽詢:陳育睿老師,連絡電話0910139954。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07年2月21日移署移字第1070025687號 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目的:為強化新住民以語言及文化連結婆家與娘家,鼓 勵就讀國小五年級以上新住民子女利用假期回到海外(外 )祖父母家進行家庭生活、語言學習與文化交流體驗, 以培育多元文化人才種子,並與國際接軌。 (二)報名期限:自107年2月26日(星期一)起至3月26日(星期 一)截止,以郵戳為憑,詳細報名方式及內容請至內政部 移民署全球資訊網(www.immigration.gov.tw)或新住民 培力發展資訊網(ifi.immigration.gov.tw)-最新消息 下載或洽詢專線電話02-2592-8353分機12,李小姐。
一、依據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實施要 點規定辦理。
二、有關本案補助期程、對象、申請項目、申請方式及應檢附 書面資料等項,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 1、下半年度執行之案件,期程為107年7月1日至107年11 月30日者,應依年度計畫於107年3月10日至107年4月 10日前提出申請。 2、欲申辦之國立高中職、私立高中職、國立大專院校與 私立大專院校,請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線上登錄,並將書面資料備文掛號郵寄至本校辦理審查事宜(收件截 止以郵戳為憑,寄至「364苗栗縣大湖鄉大寮村竹高屋 68號,國立大湖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產基金收」,並 於信封註明「OO學校申請107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學 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OO類 -OOOO計畫」)。 3、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學校請逕送主管機關確認所 送資料之完整性,主管機關於彙整上述資料後備文掛 號郵寄至本校辦理審查事宜。 (二)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係指:身心障礙學生、 原住民學生、中輟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學 生。 (三)申請項目與限制: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 舞蹈類之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應遵照本要點 第6點第1款規定:「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 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 以申請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弱勢學生, 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專長項目請參考網站公告。另 請各申請學校注意,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 助,請勿提出申請;大專院校申請案專長證明未達縣級 比賽成績者,或弱勢學生所占培訓學生比例未達半數, 原則上不予補助。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請至下列網站 登入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網址:http://www.thv s.mlc.edu.tw/school/501/eduplan/index.html本校網址(首頁右方教育部學產基金):http://www.thvs.mlc. edu.tw/ (五)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申請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含完 整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冊、 學生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一式3份正本,請依順 序排列)。 2、附件佐證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 影本、學生身分證明文件影本(請依名冊排列並標註 申請學生)、學生專長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 份)。 3、所有資料整理核章後,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定,請 勿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
三、為透過本計畫傳達對弱勢教育關懷之具體作法,以發揮學 產基金扶弱助學之精神意涵,並突顯各受補助學校之發展 特色,請轉知受補助學校製作計畫執行過程中進步成長之 分享活動紀實,每案短片以自製3至5分鐘多媒材為原則, 於結案時繳交(含光碟、授權使用同意書正本),並授權教 育部不限地域、次數、時間,將作品之全部或部分以紙本 或電子檔等形式典藏、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 開展示及公開發行及無償利用。製作優良者另將視情況辦 理獎勵事宜。
四、本申請案之相關未盡事宜請參閱網站公告,網址:http:/ /www.thvs.mlc.edu.tw/,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 :037-992216轉711,或E-mail:t504@thvs.mlc.edu.tw。
一、為致力推廣校園藝文活動,增進社會對本校三好校園之認 同感及發掘南華大學美景及生態,爰辦理「深耕永續,活 力飛揚」第四屆南華大學全國攝影大賽,請貴校協助宣傳 ,並鼓勵師生、社團踴躍參加。
二、本活動報名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07年3月9日(五)截止。
一、旨揭活動相關說明如下: (一)會議日期:暫定自107年8月9日至8月18日止共10日(含 搭機時間),並依實際班機時間為準。 (二)舉辦地點:以色列(Harkfar Hayarok, Israel)。 (三)主辦單位:以色列Harkfar Hayarok高中。 (四)會議主題:"Addiction to Plastic and Plastic Poll ution”。 (五)與會語言:英語。 (六)與會代表:10名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15歲且未超過18 歲、身心健全之我國公私立高中職學生(限民國89年8月 17日以後至92年8月10日以前出生)與會。 (七)參與經費:1、本署補助所有全程參與之與會代表活動報名費250歐 元,並協助繳納予以色列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將負責 會議期間之交通與食宿費用(住宿包含寄宿家庭與學校 宿舍) ,不含個人行動所衍生之費用。 2、錄取者需自行負擔機票費(臺北-以色列來回經濟艙約 新臺幣5萬元,需搭乘本署指定之航班(團進團出)、 護照、結匯、旅遊平安保險、日常支出等相關費用等 。本署除協助預訂機票,其餘項目由錄取代表自行辦 理。 3、本署得依遴選結果,優先錄取具經濟弱勢家庭(中低 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身分、原住民族或新住民(子女)身 分學生者,並補助1名前述特殊身分學生(非保障名額 )之臺北-以色列來回經濟艙機票費。
二、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7年3月30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由 各校函送學生報名資料送達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國際及體驗 學習組(10055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非以郵戳為 憑,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均不予受理及補件。
三、報名詳情請參閱本署官網(http://www.yda.gov.tw)或iYo uth青年國際圓夢平臺(http://iyouth.youthhub.tw)。
四、請協助轉知貴校學生,並推薦符合資格之學生報名參加遴 選。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07年2月21日桃原教字第 1070001994號函辦理。
二、旨揭音樂大獎係原住民族委員會與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 產業局及客家委員會共同舉辦,鼓勵以河洛語、客語及原 住民族語歌曲創作,受理報名時間自107年2月1日起至107 年3月31日止,本案聯絡人: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 局流行音樂產業組綜合業務科邱小姐,電話:(02)23758 368分機1617、電子信箱:hsia@bamid.gov.tw。
三、詳情請至該局網站(www.bamid.gov.tw)查詢。
一、為落實全人教育,本校將藉由服務學習志工訓練免費課程 ,強化學生學習動機。
二、報名截止日:107年3月7日,報名網址:https://goo.gl/ Xgs4Ul,詳情請上網查閱,網址:http://SL.cycu.edu.t w。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107年2月12日桃市文發字第107000 2571號函辦理。
二、為培訓文化館舍永續經營人才及公民參與,桃園市政府文 化局辦理「第2屆桃園市民學藝員」,規劃系統性課程, 培訓學員成為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經營之種子人才,授予 「桃園市民學藝員」認證。第2屆報名時間自107年2月21日 起至3月4日。
三、旨揭說明會訂於2月24日(星期六)上午10時30分於土地公 文化館402展廳召開。洽詢電話:(03)3322592分機8202, 承辦人沈小姐,或執行團隊詹小姐(02)26326955。
四、說明會議程及報名簡章請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 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
一、依據107年桃園之光表揚大會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表揚對象:桃園市各中小學106年度參加全國性比賽榮 獲第一名(含特優)者。 (二)活動日期:107年5月23日(星期三)中午12時30分。 (三)活動地點:桃園藝文展演中心(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 8號)。 (四)報名截止日:請於107年3月31日(星期六)前,將紙本報 名表核章完畢,郵寄至桃園市中壢區遠東路210號,興 仁國小訓導處,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案聯絡人:興仁國小范嘉玲主任或李黃寶老師,電話: (03)4355753分機310或311。
案內報名有關事宜請逕與該基金聯繫洽詢(電話:02-2762 9118,胡珊華;e-mail:purelandshw02@gmail.com)。
一、本次遊程競賽以銀髮族樂活旅遊為主題,展現台灣適合銀 髮族旅遊的便利及豐富的觀光資源與價值,更用不同的角 度來呈現台灣豐沛的觀光魅力,強化旅遊內涵與價值。藉 由此遊程競賽,可提升旅遊質量水平,強化學生遊程規劃 設計實作技能與展演表達能力,規劃出具有創意與可行性 的遊程作品,並且培養學生上台簡報解說之技巧與各校之 觀摩學習,增加未來從事旅遊產業的實務能力來達到學以 致用的目的。
二、隨函檢附競賽簡章及報名方式,敬請張貼。
三、競賽投稿截止日期:中華民國107年3月19日(星期一)。
四、創意遊程設計競賽決賽:中華民國107年03月26日(星期一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文化局107年2月12日桃市文發字第107000 2571號函辦理。
二、為培訓文化館舍永續經營人才及公民參與,桃園市政府文 化局辦理「第2屆桃園市民學藝員」,規劃系統性課程, 培訓學員成為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經營之種子人才,授予 「桃園市民學藝員」認證。第2屆報名時間自107年2月21日 起至3月4日。
三、旨揭說明會訂於2月24日(星期六)上午10時30分於土地公 文化館402展廳召開。洽詢電話:(03)3322592分機8202, 承辦人沈小姐,或執行團隊詹小姐(02)26326955。 四、說明會議程及報名簡章請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頁最新消 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