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為落實「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提升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制度的理解與認知,特舉辦「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標章」公開徵選活動,鼓勵原住民藝術工作者投身創作,設計未來將作為智慧創作專用權認證標記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標章」。
長期以來,我國原住民族豐富的傳統智慧創作,如宗教祭儀、音樂、舞蹈、歌曲、雕塑、編織、服飾、民俗技藝等,因為年代久遠、無法確認原始創作人等因素,難以取得一般智慧財產權保護,而時常遭到不當利用與誤用,影響原住民族權益與族群情感甚鉅。依據「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原住民族豐富的文化表達成果,未來依照法定程序並經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認定登記後,原住民族或部落將可主張「智慧創作專用權」,對抗任何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智慧創作之內容、形式或名目,致損害族群或部落名譽的行為,同時族群或部落也可以取得專有使用及收益其專用財產權之權利。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本(101)年度已展開「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子法草案之審定作業,並積極規劃智慧創作專用權申請流程。為了凝聚原住民族對於此一嶄新保護制度之認同,敬邀喜愛創作設計之原住民族踴躍參與本次標章徵選活動。此外,另訂於101年2月14日-23日,將於花蓮、臺東、屏東、臺中、臺北辦理標章徵選說明會,並持續徵件至2月29日 為止。詳細投稿辦法請參見活動網址ctm-indigenous.vm.nthu.edu.tw,如有疑問請洽 (03)51-62521國立清華大學「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試辦計畫」 謝 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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