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05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訂於105年3月中旬辦理初選, 請教師組隊參加,並於105年2月26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手續,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月27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006142號函及 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規定辦理。
二、欲報名參加本獎項「高級中等學校」評選之隊伍,請於10 5年2月26日(星期五)前,依105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高級中等學校初選審查實施計畫,檢具「推薦審查事實表」 、「教學團隊人員自評表」及相關資料1份,以掛號方式逕 寄至國立臺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實習處(校址:401 臺中市東區和平街50號);連絡電話:04-22223307轉502 洽賴煜棠組長,轉503洽梁聖彥組長,或轉501洽簡?鎰主任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學校於推薦教學團隊時,請先暸解該教學內容有無抄襲、 剽竊他人作品等情事。
四、檢附105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高級中等學校初選作業審查實施計畫(附件1)、推薦審查事實表(附件2)、教學團隊人員自評表(附件3)、智慧財產切結書(附件4)、 報名學校團隊注意事項(附件5)、教學觀察日程表(附件 6)及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附件7)各1份 。
五、鼓勵教師踴躍組隊參加。後委請 鈞長推薦參加初選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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