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教育部105年『海洋教育週』活動計畫」及「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2016全國海洋教育週— 海洋˙體驗˙生命開展』活動計畫」各1份,請轉知所屬各級學校及海洋教育資源中心踴躍參與本活動,請查照。
說明:
一、為響應聯合國將6月8日定為「世界海洋日」及推動海洋教育,本部本(105)年賡續推動「海洋教育週」活動(如 附件1),鼓勵各地方政府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將「世界海 洋日」當週定為「海洋教育週」;惟考量本年6月8日當週 適逢端午節連假,彈性調整於前後週(5月30日至6月5日或 6月13日至6月19日)辦理,請於此週辦理海洋教育相關活動,敬請轉知所屬各級學校及海洋教育資源中心踴躍參與 ,俾擴大海洋教育之推動效益。
二、本活動委請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辦理,請依「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2016全國海洋教育週—海洋˙體驗˙生命開展』活動計畫」(如附件2)規劃辦理下列事項: (一)由所屬海洋教育資源中心於本年5月20日前上傳「海洋教育週」實施計畫。 (二)鼓勵所屬各級學校教師設計海洋體驗課程,透過教學歷 程指引學生進行「海洋詩」創作,並在校內辦理海洋詩 作品徵選及展覽或由貴局(處)辦理聯合徵選及展覽。 (三)鼓勵各校參加「海洋詩」徵選活動,於本年6月30日前 完成報名,每校薦送至多5件作品;或由貴局(處)統一薦 送,送件數以不超過參加聯合徵選及展覽校數之3倍。
三、得獎作品可獲頒禮券﹝國小組、國中組新臺幣(以下同)2 千元至5千元;高中職組3千元至1萬元﹞及本部獎狀,以資鼓勵。
四、本案未盡事宜,請逕洽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游嬿鈴小姐,電 話(02)2462-2192分機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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