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客家委員會為鼓勵民眾學習客語,參加客語認證考試 ,請轉知所屬機關、學校踴躍開設教、職、員、工、學生客語認證研習班,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本(105)年6月3日客會文字第10500082042 號函辦理。
二、「105年度客語能力數位化初級認證」將於105年9月3日、 9月11日舉行,即日起至7月8日止受理報名;「105年度客 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將於11月12日辦理,請轉知轄內各機關,若機關相關人員報考客語認證考試達15人以上 ,可依客委會「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規定,提案申請開設客語認證相關研習班,該會將針對開班相關講師鐘點費酌予補助,每班以36節為原則,授課時間每節為五十分鐘,其連續上課二節者為九十分鐘,每節以 新臺幣800元整為上限。申請時須列報學員名冊(15人以上 ),核銷時並檢附學員參加客語認證之准考證影本供查核 。
三、為落實客家基本法,推廣客語政策及整合運用有限資源, 開班學員通過客語認證比率,將做為客家委員會日後核定 相關補助之參據。
四、考試相關訊息及前開要點,請逕至客家委員會網站(http: //www.hakka.gov.tw/mp1.html.首頁/最新消息,或首頁/ 主動公開資訊/法規及行政規則/行政規則/藝文發展類)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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