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大學試辦高級中學學 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課程作業原則」,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大學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預修大學第二外語課程要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05年8 月2日以臺教國署高字第1050081491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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