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教育部「106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期間自105年9月1日至105年10月31日截止,請貴單位踴躍推薦參加,另大專校院請轉知相關系所,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依據103年6月9日臺教社(四)字第1030079436B號令 修正發布之「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辦理(詳如附件)。
二、本活動表揚對象包含: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 、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學校教職員工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凡 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均得予以推薦表揚: (一)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 心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 (二)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三)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 文教設施。(四)成立、獎助成立或捐贈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 體。
三、本活動採推薦方式辦理,其報名資料請詳閱本要點後,依據團體(甲、丙表)或個人(乙、丙表)填妥相關表單並檢附佐證資料,採紙本方式寄出。收件地址:231新北市 新店區北新路3段225號7樓「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活動小組 」收,活動資訊請洽詢陳侑琳小姐(02-29135533#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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