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6年度教學卓越獎」工作坊實施計畫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東安國小105年11月9日東小教字第1050008108號函辦理。
二、旨揭工作坊資訊摘錄如下: (一)時間:105年12月2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7時。 (二)地點:東安國小夢想館(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136號) (三)請符合以下條件之學校,務必派員參加: 1、獲本局105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縮短校際落差實施計 畫經費之學校。 2、獲得105年度全國學校經營與教學創新KDP國際認證獎 之學校。 3、校長初任3年內之學校。 4、有意願之學校。 5、近年參與過未獲獎或欲挑戰更高獎項之學校,惟曾獲頒金質獎之教學團隊成員,三年內不得重複被推薦; 獲頒銀質獎之教學團隊成員,次年不得重複被推薦; 曾獲教育部閱讀磐石獎績優方案之獎項者,不得依本 要點規定舉薦及受獎。 (四)報名方式:請於105年12月1日前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 展系統」登錄報名,辦理單位請點選「平鎮區東安國小 」。
三、旨揭研習參加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 ,核予公(差)假登記,並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四、本案聯絡人:東安國小教務處李莉萍主任,電話03-45095 71轉210。
五、報名隊伍請攜帶各校教學卓越課程方案草稿。另因研習場 地停車位有限(車輛可停東安國小及東安國中),研習當 日請多加利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或以共乘方式前往,並請自備環保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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