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106年北區四城市中小學學生專題寫作比賽」桃園市初賽評審結果暨晉級複賽注意事項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6年北區四城市中小學學生專題寫作比賽桃園市初複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初賽業已評審完畢,晉級桃園市複賽名單詳如附件。
三、複賽簡報口試順序: (一)以抽籤方式產生,抽籤時間為106年4月5日(星期三)13 :00,抽籤地點於凌雲國中力行樓B1藝文中心。 (二)晉級複賽之學校可派代表自行抽籤,唱名三次未到者由 主辦單位代抽,結果於隔日公告。
四、複賽當日注意事項: (一)複賽時間及地點:106年4月20日(星期四)假凌雲國中 舉行。 (二)參加各複賽隊伍須於表定比賽時間30分鐘前辦理報到, 參賽學生請攜帶學生證或含照片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進行身分驗證,未準時報到者視同放棄。 (三)複賽會場提供簡報用電腦作業系統為Windows10,簡報 軟體使用MS OFFICE 2010,提供影音播放軟體有MEDIA P LAYER、POWERDVD、VLC;各參賽隊伍得自備電腦,會場 提供VGA接頭及3.5mm音源線。 (四)參賽隊伍於複賽時須自行將複賽簡報相關檔案存於現場 電腦,若所攜帶之行動存取設備故障、檔案有誤、連結 路徑錯誤或無法依上項指定軟體開啟等問題,參賽隊伍 須自行負責,請指導教師務必於賽前確認。 (五)複賽口試時需至少派1名指導教師出席及所有參賽學生均須入場,並由參賽學生口頭報告作品摘要,形式不拘 ,再由評審委員提出相關問題指定參賽學生回答或必要 時酌請指導教師補充說明。學生未到場者需檢附該校請 假證明,否則評審得酌予扣分。
五、本市公立學校教師參加旨揭複賽期間(含抽籤當日)經學校 同意後核給公(差)假及課務排代,所遺課務得依規定聘請 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 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若學校課務 排代經費倘有不足需本局補助者,請再將課表傳真至本局 中等教育科(傳真號碼336-7101),並註明研習內容與公文 字號,俾憑辦理後續事宜。國立及私立學校教師則請學校 本權責自行核處。
六、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市凌雲國中教務處鍾雯豐主 任(03-4792604轉211)、高翊峯組長(03-4792604轉210)。
七、檢附晉級複賽名單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