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國立臺灣大學辦理之「生命教育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 育師資培育與教案分享發表」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請 貴校鼓勵教師參加並惠予公(差)假登記及協助課務排代,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5月5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063082A號函 辦理。
二、為因應生命教育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高中教 育階段為必修1學分,並得融入各教育階段相關領域中, 教育部補助國立臺灣大學辦理生命教育教師增能實驗及推 廣計畫,以增進學校教師生命教育之專業知能。
三、國立臺灣大學訂於106年5月25日、6月1日及6月3日分別於 北、中、南區各辦理1場分享發表會,說明生命教育五大 核心素養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介紹生命教育增能學分 班的開課模式及分享生命教育融入各領域之教案。
四、報名期限:106年5月19日。
五、如有疑義,請洽教育部林惠君小姐(聯絡電話:02-77366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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