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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一、為鼓勵高中職教師運用教育部所開發之數位教材資源,創作符合教學現場需求之教學設計,擴大宣傳資訊科技融入教學應用,提升高中職資訊科技融入各科教學發展,特辦理本次徵選活動。
二、受理報名及作品繳交時間自即日起至101年12月27日止,詳細競賽辦法請瀏覽活動網站(http://hsmaterial.moe.edu.tw/)
為提升對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認識,教育部特別製作兩部微電影。
網址如下:
第一部:「聽孩子說話」→http://www.youtube.com/watch?v=BB2v3ctvt8&feature=youtu.be
第二部:「教學質變」→http://youtube.com/watch?v=z6qcn2ylhds&feature=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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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本案於(http://www.edu.tw/index.aspx) 法令規章2001-2012法規命令發布分類/本部2012年發布之法規命令(標題摘要)下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中等教育司林惠君小姐(連絡電話:02-77367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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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部中部辦公室
為鼓勵全國各高級中學學生修讀第二外語,協助學校推動第二外語教育,經德國在台協會提供旨揭「多語學習經演分享」影片,已放置於中等教育司網站之推動高中第二外語項下(http://www.edu.tw/high-school/)及高中第二外語學科中心之最新消息(http://www.2ndflcenter.tw/),透過數位企業人士自身修讀「第二外語課程」實際經驗及效益之分享,以激發我國學子對於第二外語學習的興趣,請個老師鼓勵學生踴躍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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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武陵高級中學˙
文藝寫作研習實施計畫如附件
聯絡人:武陵高中均質化承辦人姜昌明老師。電話:03-3698170-295。E-mail:helmut@ms15.hinet.net
1. 依據教育部 101年10月12日教中(一)字第1010594202號函辦理。
2. 特殊教育專欄於每週五於國語日報第13版「特殊教育專刊」刊出或至
相關網站: http://www.mdnkids.com/specialeducation/
http://gender.set.edu.tw/「特殊教育性別平等資源網/社會推展」
連結查詢
3. 該網站意提供歷年特殊教育收冊下載。
4.預計刊登計畫表--如附件
依據教育部部辦公室於中華民國101年9月28日以臺參字第1010173092C號令修正:
修正「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並將名稱修正為「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http://www.edu.tw/files/site_content/EDU01/10180-1.pdf 發布令
http://www.edu.tw/files/site_content/EDU01/10180-2.pdf 條文
http://www.edu.tw/files/site_content/EDU01/10180-3.pdf 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國際崇她桃園社獎學金申請
1.為依據本社宗旨及落實本社社會服務工作計劃辦理。
2.函請 貴校予以推薦優秀女性學子。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1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 受理申請日期:101年10月15日起受理申請,至
※ 申請資格條件,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依勞工保險局投保資料,自91 年
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01年9月15日以前失業者),並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者。
※ 申請本要點之補助,申請人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書」。
(二)申請截止日前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或「全戶電子戶籍謄本」(需顯示全戶動態記事)。配偶及子女與申請人不同戶籍者,
應併同檢附戶籍謄本或電子戶籍謄本;收養者亦同。
(三)子女加蓋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就學繳款單據」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
(四)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 (五)符合獨立負擔家計條件者,應檢附文件請詳閱本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第8點第2項。
※ 申請方式:
一律採通信方式申請,由失業勞工填寫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件以掛號郵寄方式逕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小組
(通訊地址:100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五十九號七樓),信封上請註明「申請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字樣
※ 申請書請洽本府社會處勞工行政科或各地就業服務中心(站)、勞保局及各辦事處、勞委會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索取,或經由全民勞教e網
(網址:cla.hilearning.hinet.net)直接下載。
4. 以上三項條件皆須符合,始能申請本獎學金。
3.
2.
1. 10月1日~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格,可上『點‧台灣』網站下載:www.clicktaiwan.com.tw
3. 請於期限內,將申請所需資料,郵寄到中華電信基金會(台北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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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一、研習日期:101年11月2日(星期五)至101年11月4日(星期日)
二、研習地點:國家圖書館
相關訊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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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一、為宣導台灣國際科學展覽會,提升學生參與科學研究興趣,培育未來科技人才,特舉辦旨揭講座。
二、旨講座共辦理北、中、南區各1場次,歡迎有興趣從事科學研究之學生、家長及教師,踴躍報名參加,各區辦理時間及地點祥列如下:
(一)北區講座訂於101年10月7日(星期日)於國立台灣科學教育館辦理。
(二)中區講座訂於101年9月22日(星期六)於國立台中女子高級中學辦理。
(三)南區講座訂於101年10月14日(星期日)於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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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競賽各科決賽考古題,可至國立台南第一高級中學網頁下載(http://mail.tnfsh.tn.edu.tw/staff/index.php?blogId=16)
申請時間:101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止
申請資格:原設新竹市六個月以上學生
準備資料:申請表、戶口名簿或全戶戶籍謄本、家境清寒證明(學校校長、訓導主任、導師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