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真理大學台南校區大一新生助學金方案
詳請參考網站: http://www.mt.au.edu.tw
101學年度國立屏東教育大學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單擉招生訊息
簡章及詳細資料請自行於網站: http://www.npue.edu.tw/
101學年度台北海洋技術學院重點運動項目績優學生單擉招生訊息
簡章及詳細資料請自行於網站: http://enrol.tcmt.edu.tw/service/pages.phpv?ID=service2
教務處公告:
桃園區101學年度高中、高職免試入學第二次家長說明會
時間:101年2月25日(六)13:00至15:30
地點:國立內壢高中演藝廳
講師:國立桃園高中陳大魁教師
敬邀相關人員參加。
請參閱下列相關活動網址:
www.ntsec.gov.tw/User/Article.aspx一、 緣起:
為持續推動及鼓勵師生在校展開科展之研習與交流,特與各公私立高中職合作,鼓勵熱心科學研究的老師及學生組成團隊,從事科學專題之研習或科學社團活動,以提昇高中職校園科學研究風氣,特訂定本計畫。
二、計畫目標:
(一)鼓勵高中職教師帶領學生製作科展專題研究,創新研究題材,落實實作學習,提高科學教育水準,培育未來科技人才。
(二)組織高中職教師科展指導社群,發展科展種子教師工作坊,傳承科展專題研究之精神、方法與態度。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三)合作單位:全國各公私立高級中學及職業學校
三、計畫期程及申請對象:
(一)計畫期程:計畫核定日起至101年11月30日止。
(二)邀請對象:全國各公私立高級中學及職業學校,以校為單位申請。
(三)申請限制:每校以核准二件為限,擔任領銜教師者至多申請一件。
四、申請範圍與時間:
(一)申請項目:由各校領銜教師提出適合該校的各項科展專題研究(如科展研究課題、技術之創新改良;科學教學儀器、機具或模型之創作;科學探討及解決問題方法之創新及應用)活動,辦理方式可透過專題指導、講座活動、科展心得分享、科學社團活動等進行。
(二)申請時間:由計畫公布後至101年4月30日止。
五、申請團隊組成:
由各校組成團隊或科學類社團提出申請,每團隊需有科學類專任教師至少1人(含)以上領銜(可跨校),參與學生至少有一組報名參加科學展覽。
六、權責分工事項
(一)主辦單位:
1.召開協調會議。
2.籌措活動經費及核銷。
3.協助申請單位辦理活動及聘請專家學者。
4.派員出席各項活動
(二)合作單位:
1.規劃並執行科展專題研習活動與課程。
2.鼓勵學生踴躍參與。
3.辦理經費核銷事宜。
七、實施方法與申請程序:
(一)由各校檢附「科教館與各公私立高中職校合作辦理科展專題活動計畫」申請書 (附表一)之書面檔與電子檔各一份,於101年4月30日前掛號寄送本館實驗組,奉核定後,辦理活動經費撥付。101年度預定核准20件專題申請。
(二)本館將邀集相關專家學者組成小組,負責審查計畫書及期中、期末報告。
(二)奉核定之計畫,每案執行期間之各項動支本計畫經費之活動均應撰寫辦理紀錄(如附表二),計畫執行三個月後須繳交書面期中報告(如附表三)。於年度結束前擇期辦理期末報告,各計畫團隊並應配合本館於指定地點進行口頭報告,期末報告至多由一名老師帶領二名學生參加,台北市及新北市外參與團隊,交通費另行由本館核實支付(不含在地短程交通費)。計畫結束15日內繳交成果報告(如附表四)及核銷憑證,以利結案。
(三)中途退出本計畫,應退回所有經費。
(四)計畫執行過程中如需使用他人著作,應取得合法授權。
八、經費申請:
(一)經費由本館籌措,各項費用編列依「本館科展專題研習活動計畫經費編列基準」(如附表五)辦理。
(二)每校最多申請二個專題研習活動計畫,每個計畫最多核予辦理經費6萬元。
(三)團隊專任領銜教師得支領鐘點費,每個計畫最多以2萬元為標準。
(四)經費使用必須與研究計畫有關,但不得作為採購設備用。
(五)所提活動計畫如已獲本館其他活動經費挹注,不得再重複申請。
九、其他事項:
(一)各校產出之資料、相片、成果等,同意授權本館在非商業範圍內無償使用。
(二) 計畫審核重點包括研究主題的創意、目標的重要性、實施方法是否明確可行、參與人員的學習績效及計畫的未來發展等。計畫核定後,本館得視情況派員赴校協助辦理。
科展專題研習活動計畫
www.ntsec.gov.tw/User/Article.aspx
101年青少年科學人才培育計畫
中華民國101年2月3日科實字第1010000407號函發布
壹、 目的
一、為培養中等學校學生科學研究興趣,提高科學教育水準。
二、為發掘、輔導及培育具有科學研究潛力之中等學校學生從事科學研究。
三、提供科展優秀學生延續指導研究,儲備未來科技人才。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三、協辦單位: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
四、贊助單位:崇友文教基金會
參、計畫期間
101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10日
肆、活動項目與策略
一、科學人才培育類別:專題組、進階組
(一)專題組
1.申請對象、資格條件:
(1)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國一至高中(職)二年級在校學生由就讀學校審查同意提出申請。
(2)經2012年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評審委員會推薦者由就讀學校審查同意提出申請。
(3)每位學生限申請乙件研究計畫。
(4)每件研究計畫之研究學生至多3人。
2.申請日期:101年3月11日至3月20日。
3.申請方式:應填妥計畫「申請表」、「研究計畫摘要」1式3份及光碟2份(含PDF檔及WORD檔)與在校歷年成績證明乙份逕送或掛號寄達本館。
4.研究期間:101年3月11日至12月10日止。
5.通過本計畫作品除就讀年級國一、二學生外必須報名參加2013年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競賽,倘未報名參加視同中途退出本計畫應退回所有經費。
(二)進階組
1.申請對象、資格條件:
(1)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國一至高中(職)二年級在校學生,由就讀學校審查同意提出申請,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A.參加2012年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獲大會獎第一、二、三名之學生(含個人或團隊2-3人)。
B.參加中華民國第52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獲大會獎第一、二、三名之學生(含個人或團隊2-3人)。
(2)每位學生限申請乙件研究計畫。
(3)每件研究計畫之研究學生至多3人。
2.申請日期
(1)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獲獎優勝者101年3月11日至3月20日申請。
(2)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獲獎優勝者101年8月1日至8月10日申請。
3.申請方式:進階組應填妥計畫「申請表」、「參加本館辦理之科展作品說明書」1式3份及光碟2份(含PDF檔及WORD檔)逕送或掛號寄達本館。
4.研究期間:
(1)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獲獎優勝者101年3月11日至12月10日止。
(2)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獲獎優勝者101年8月1日至12月10日止。
二、審查:
(一)專題組、進階組-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部分:分初審、複審二階段。
1.本館成立「計畫評審委員會」進行審查,第一階段初審以書面審查,通過者始能進入複審,第二階段複審面談,學生以簡報方式,報告其研究計畫,經二階段審查後公布通過名單成為本研究計畫,並發函通知就讀學校及學生於本館網站上。
(1)初審通過名單:101年4月20日上網http://www.ntsec.gov.tw公告。
(2)複審面談:101年5月5日初審通過者以簡報方式,報告其研究計畫。
(3)審查通過名單:101年5月10日上網http://www.ntsec.gov.tw公告。
(二)進階組-全國中小科學展覽會部分:面談審查
參加中華民國第52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獲大會獎申請本計畫,於8月10日完成申請者,另函知參加本館辦理期中報告研習,學生以簡報方式,報告其研究計畫,由資深專家教授進行審核後通過者成為本研究計畫。
伍、研究範圍
學生自發性研究構想之嘗試性題目,應以善待生物及不影響生態為原則,對保育類之動植物從事研究時,須獲得農委會之同意書,研究範圍分12學科
一、數學科
二、物理與太空科學科
三、化學科
四、地球科學科
五、動物學科
六、植物學
七、微生物學科
八、生物化學科
九、醫學與健康科
十、工程學科
十一、電腦科學科
十二、環境科學科
陸、輔導方式
一、研究室輔導:研究計畫執行期間本館將接洽相關專長之教授或研究員,學生利用週末、寒暑假及課餘時間至指導教授研究或實驗室從事研究。
二、期初報告研習營:為使執行專題研究計畫能更完善進行研究方向,邀請專家、學者指導研究作品講評意見與經驗分享交流(一天活動)。
三、期中報告研習營:依期初報告研習營專家提出改善意見進行修正計畫及執行計畫進度報告(一天活動)。
四、期末報告研習營:執行計畫成果報告及模擬演練參加國際科展實際狀況,訓練學生研究報告表達能力(一天活動)。
柒、評量與考核 (受輔導學生責任)
一、經核定通過研究計畫者需參加本館辦理報告研習營。
二、參加研究計畫學生應虛心接受輔導,至指導教授接受輔導至少10次以上,對於學校課業應更加努力不宜有所偏廢。
三、參加期初、中、末報告研習營,本館聘請資深專家學者擔任審查委員(輔導教授),進行研究計畫考核與評量。
四、參加期末報告研習營依本館聘請審查委員(輔導教授)意見修正研究計畫,進行研究計畫考核與評量,另就讀年級國一、二學生無法參加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競賽者需經審查委員(輔導教授)考核及格通過,否則應退還所有研究經費。
五、專題組研究計畫依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規定完成報名手續。
六、完成研究計畫學生、指導教師(需參加本館辦理3次報告研習營)者,本館頒發本計畫結業證書,以資鼓勵。
捌、經費
一、經核定參與專題研究之計畫,發給指導教授輔導費新台幣20,000元為上限(每次輔導費為2,000元,指導以10次為原則)。
二、經核定參與專題研究之計畫,發給指導教師輔導費新台幣8,000元為上 限,(每次輔導費為800元,指導以10次為原則),另如同年度通過「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與公私立高中職校合作辦理科展專題研習活動計畫」擬(已)支領鐘點費者,則僅能就鐘點費及輔導費擇一領取,不得重覆兼領。
三、撥付學生執行研究計畫之經費,每計畫以不超過新臺幣1萬元為原則(檢據核銷),若學生所提研究經費逾1萬元以上,需經由審查委員會委員審定通過。
四、執行研究計畫經費,須因應本計畫而必須添加之其他研究有關費用為主,如消耗性器材、存取資料隨身碟(團體組每件作品以2個為上限)、藥品費、參考書籍、郵寄費、印刷費…等費用;文具用品集中購置、設備費不得申請購置。
五、申請人應於研究計畫申請書(如附)提出申請經費金額及說明。
六、凡本計畫之學生、老師、教授參加本館辦理複審及研習營,其交通費、住宿費由本館另行支付;教授、老師搭乘高鐵或飛機及金門、連江、澎湖3縣市之學生搭乘輪船、飛機之交通費,均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檢據覈實報支,其餘學生交通費以搭乘火車自強號為上限。
七、本年度核定之研究計畫,經核定後不得變更亦不得延期,倘中途退出本計畫,應經指導教授同意並由學校函報,退還所有經費(學生研究經費及指導教授輔導費與參加本館研習 營交通
有效期間 : 2012/1/16 ~ 2012/2/8
1.將會發送確認單確認報名,務必填寫電子郵件信箱。
2.參加對象:國內外參展教師均可報名參加(限60人)
3.活動時間:2月9日(星期四)中午12:00至下午14:00
4.報到時間:2月9日(星期四)上午11:40-12:00
5.報到地點: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會議室(二)
6.活動費用:免費
7.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方式,1月16日起至2月5日截止。
8.活動流程:
11:40-12:00 報到 會議室(二)
12:00-12:30 用餐 會議室(四)
12:30-12:32 主持人開場 會議室(二)
12:32-12:35 館長致詞
12:35-13:45 各國經驗分享
13:45-14:00 Q & A時間
14:00~ 結束
100學年度第1學期期中考各班前3名榮譽榜請參見附檔
100學年度第1學期期初考各班前3名榮譽榜請參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