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文化部辦理「2016年文化部公共藝術實務講習」報名資訊簡章乙份,敬請惠予轉知相關業務人員,鼓勵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文化部105年5月25日文藝字第10530146291號函辦理 。
二、依據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9條規定,公有建築物及政府重 大公共工程應設置公共藝術,為輔導推動該業務,爰開辦 講習課程培訓執行人員,上課時數可計入公務人員終身學 習護照時數。
三、講習對象為公共藝術承辦人員及業務相關人員、建築師、 參與公共藝術計畫相關專業人士及希望認識瞭解公共藝術者,鼓勵上開人員踴躍報名參與。
四、相關報名資訊暨簡章請參閱附件或至文化部公共藝術網站 (http://publicart.cca.gov.tw/)點選「2016年文化部 公共藝術實務講習」下載。
五、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詢本案聯絡窗口羅小姐,電話:02-2391-939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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