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本府客家事務局為辦理本市客語傳承推廣,請貴校協助宣傳107年度客語各級能力認證考試時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客家事務局107年2月8日桃客文字第1070001157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公教人員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考試,107年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初級將分別於9月8日及9月16日舉行;中級暨中高級於10月27日舉行,請貴校鼓勵同仁踴躍報名。
三、檢附「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鼓勵民眾參加客語能力認證補助作業要點」及原函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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